摘要: 9月26日上午,河南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審查批準了《許昌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,決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這是我市獲得地方立法權后獲批的第六部地方性法規(guī)。
9月26日上午,河南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審查批準了《許昌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,決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這是我市獲得地方立法權后獲批的第六部地方性法規(guī)。
市區(qū)建設路,機動車在斑馬線前禮讓行人?!对S昌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》明確規(guī)定:“駕駛車輛行經人行橫道時禮讓行人,行人安全快速通過?!?/span>
《條例》共5章,分別為總則、重點規(guī)范和倡導的行為、促進與保障、法律責任、附則。
《條例》獲批標志著許昌人的文明舉止將納入法治化軌道,對促進我市整體社會文明水平的提高將產生重要而深遠的影響。
《條例》引發(fā)了市民的廣泛關注。那么,《條例》制定的背景是怎樣的?它有什么特點和意義呢?10月9日,記者對此進行了采訪。
為什么要制定《條例》?
良法是善治的前提。
對文明行為促進工作立法,有利于提升市民的文明素養(yǎng)和城市的文明程度,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落實。
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,要發(fā)揮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對精神文明建設的引領作用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,以法治承載道德理念,道德才有可靠制度支撐。對文明行為促進工作立法,是我市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、促進法治建設與道德建設深度融合、推動全國文明城市創(chuàng)建的具體實踐。
2015年、2017年,我市蟬聯兩屆全國文明城市,城市宜居度和群眾滿意度不斷提升,使全國文明城市成為許昌的一張亮麗名片。
為更好地實現全國文明城市創(chuàng)建常態(tài)化、規(guī)范化和法治化,我市有必要通過立法推進創(chuàng)文工作,提升市民的文明素養(yǎng)。
《條例》的制定經歷了哪些過程?
“我是一名許昌市民,想對文明養(yǎng)犬問題提出建議。”“希望對公共場所停車進行規(guī)范,避免隨意停車阻礙交通?!痹谑腥舜蟪N瘯üの4娴馁Y料中,記者看到了大量市民、網友對《條例(草案)》提出的意見和建議。廣泛征求意見,只是《條例》制定工作的眾多環(huán)節(jié)之一。
市委、市人大常委會和市政府對《條例》制定工作高度重視、積極推進。
2019年12月,市人大常委會牽頭成立了《條例》制定工作領導小組,啟動《條例》制定工作。
2020年1月,《條例》起草人員認真梳理當前我市全國文明城市創(chuàng)建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,考察學習了杭州、無錫、嘉興等先進地市的立法經驗,確定了《條例》初稿,隨后通過網站、微信公眾號發(fā)布調查問卷,廣泛征集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。
在征求市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的意見后,3月27日,市委文明委主任會議研究形成了《條例(建議稿)》。
4月底,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審議通過了《條例(草案)》,并提請市人大常委會一審。
《條例(草案)》一審后,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做了大量調研論證工作:一是在《許昌日報》、市人大常委會網站上全文公開發(fā)布《條例(草案)》,面向社會征求意見;二是到6個縣(市、區(qū))開展調研;三是組織召開座談會,征求市直職能部門、行政相對人、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、律師、民主黨派及社會團體的意見;四是邀請法律、文字等方面的專家進行討論和論證。
據不完全統(tǒng)計,《條例(草案)》一審以來,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召開座談會14場、修改討論會20場,社會各界通過座談、來信、來訪、來電、發(fā)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意見、建議976條。其中,市人大常委會60條、縣(市、區(qū))563條、市直職能部門79條、其他274條。
根據省人大的指導意見和各方面的意見、建議,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對《條例(草案)》進行了修改完善。
《條例》經市委常委會同意,于8月27日在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上表決通過。
9月26日上午,河南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審查批準了《條例》。
回應群眾關切,助力美好生活
“僵尸車”占用公共停車位,是一個全社會廣泛“吐槽”的問題。那么,在公共停車位上停放多久的車輛算“僵尸車”呢?經過多方論證,《條例》在第十條中列出了“不得將車輛持續(xù)停放在公共道路免費停車位上超過三日”這一條款。也就是說,車輛持續(xù)占用公共停車位超過3天,就算“僵尸車”。這一具體條款使得相關部門對“僵尸車”開展整治工作有法可依。
進入新時代,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強烈,在精神文化生活方面期待更多,對社會風氣、文明意識方面的要求更高。如何發(fā)揮法律法規(guī)對維護良好社會秩序、樹立文明社會風尚、培育和諧人際關系的保障作用?
《條例》緊扣人民群眾關切的問題,著重突出與市民日常生活和工作密切相關的領域,從維護公共秩序和環(huán)境衛(wèi)生、文明出行、文明養(yǎng)犬、文明餐桌、公益慈善、志愿服務和見義勇為等方面作出具體規(guī)定,并從宣傳、教育等方面引導和激勵文明行為,促進市民文明習慣養(yǎng)成。
《條例》大膽創(chuàng)新,助力群眾美好生活:一是發(fā)揮國家機關的典型示范作用,從辦公場所不使用一次性水杯抓起,倡導節(jié)約資源;二是將12345政務服務熱線確定為投訴舉報電話,方便群眾投訴舉報;三是將智慧書屋向下延伸,推動“讀書角”等小微工程建設,促進“書香閱讀”活動全面開展;四是提高公共停車位的使用效率,并加大停車場建設力度,解決停車難等問題。
讓法治觀念入腦入心,讓文明如影隨形
“不文明行為要受到處罰嗎?”在記者采訪的過程中,不少市民提出這樣的疑問。
事實上,《條例》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和過罰相當原則,對“加裝遮陽篷傘”“非充電車輛占用充電停車位”等5項社會危害較大的不文明行為設置了法律責任,對涉及大多數群眾、危害不大的“不提供公筷公勺”“行人過馬路瀏覽手持電話”等不文明行為沒有設罰。
《條例》對各種不文明行為設置不同的處罰辦法,是非常人性化的。
《條例》堅持黨的領導,提出了“以人為本、統(tǒng)籌推進、獎懲并舉、重在養(yǎng)成”的基本原則和“黨委領導、政府主導、社會共建、全民參與”的工作機制,著力引領全社會共同參與文明行為促進工作。
文明不能只停留在文本條款上,應體現在每個人的舉手投足間。為了讓法治觀念入腦入心,讓文明行為促進工作融入老百姓的日常生活,接下來,市文明辦將組織開展宣傳活動,促進《條例》落實。
文明社會的形成,不是一蹴而就的,需要整個社會的持續(xù)努力。
相信《條例》實施后,其中的各項條款將漸漸成為許昌人的良好習慣,讓更多人成為文明新風的踐行者和傳播者。
責任編輯: 連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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